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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五寨县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五寨县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着力补齐我县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提升产地烘干能力,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晋农机推一发〔2025〕3号)要求,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请有关粮食种植、加工、销售的经营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积极申报。具体公告如下:
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每个示范点成套烘干装备补助资金不低于78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装备市场售价的80%;现场演示培训、装备试验考核等费用不超过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粮食烘干塔和配套的地磅、脱粒机、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热源设备、除尘系统等成套烘干装备以及安全预警监测系统,不补助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等。
1.做好整体规划,确定服务范围和辐射半径,一般可按照2000-3000亩规模布局,避免扎堆重复建设;
3.严格机具选型,成套装备要通过产品鉴定,结构、材质、性能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和当地生产条件,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要求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具备安装、售后服务能力。选用连续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200吨/天(以铭牌为准),选用循环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90吨/每批次(以铭牌为准),可多台烘干机组合使用。烘前仓、烘后仓储粮能力不小于200吨,烘干机吨位要与仓储设施、提升机等配套设备相匹配。
4.符合环保要求,热源部分推荐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电等清洁能源,且可持续充足供应,烘干机排出废气、作业噪声及振动要符合相关要求;
5.提高智能化程度,确保安全稳定生产运行,引进装备要具备温湿度传感器、水分检测仪、智能化控制端等部件,设有超温、火灾、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确保安全、高效、低损及自适应运行;
1.2024年底前依法登记注册的粮食种植、加工、销售的经营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1.遴选项目承担主体1个。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报项目承担主体都可参加项目承担主体遴选。
2.五寨县农机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承担主体进行遴选,先拟选定项目承担主体3家,再优中选优,从拟选定的项目承担主体中遴选1家确定为本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结果在五寨县政府信息网公示。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申报单位于公告期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